据葡萄牙《球报》报道,C罗在9月30日擅自离开葡萄牙国家队集训的行为,已依据葡萄牙足协纪律条例自动触发预防性停赛,他目前处于被暂停代表国家队参赛的状态。律师贡萨洛-阿尔梅达详细解释了后续的纪律程序、可能的处罚范围以及减刑因素。

贡萨洛-阿尔梅达,这位接受《球报》咨询的律师,援引葡萄牙足协纪律条例第160条解释了这位41岁前锋在丹麦所引发事件的后续流程。该条款规定,“定期被征召的球员,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或不出席国家队训练、比赛或活动,或与葡萄牙足协及葡萄牙体育代表相关的活动,将被处以1至6个月的停赛,若为职业球员,并处以5至10个记账单位(510至1020欧元)的罚款。”
“我看不出他有任何不被处罚的可能,”他说道。如果该条款第一段对处罚的执行是“强制性的”,那么第二段则规定“缺席或擅自离开将导致球员自动预防性停赛”。同时担任国际足联足球法庭法官的贡萨洛-阿尔梅达解释说,这样一来,C罗“已经处于被暂停代表国家队参赛或出场的状态”。
“之后,足协纪律委员会必须启动一个程序,根据对抗原则,C罗将收到通知进行申辩,然后我们会得到一个我认为会相当迅速的决定,”他详细说明,并确认这位国家队队长可以列出证人。贡萨洛-阿尔梅达解释称,葡萄牙足协纪律委员会“无需正式投诉即可采取行动”,因为“这些事实是公开的”。
C罗于9月30日、客战丹麦比赛前夕在社媒上宣布离开国家队集训,并在周二通过声明解释了这一决定。这种公开承认应对这位国家队队长有利。
这里涉及葡萄牙足协纪律条例第244条,该条规定“被指控方可在任何时候承认程序所指控的事实”,并且“若供认不讳且毫无保留,其可信度无疑,则不再进行任何其他举证程序,所适用处罚的最低和最高限度均减半”。贡萨洛-阿尔梅达强调,这位葡萄牙前锋在其就此事发布的帖子中“已完全且毫无保留地承认了擅自离队的行为”。
因此,“如果纪律委员会这样认定”,处罚将会减半。在对于这位国家队队长而言的“最佳情况”下,最低一个月零510欧元的处罚将转变为15天停赛和255欧元罚款。
葡萄牙队将于11月14日在布拉加再次迎战丹麦,三天后客场挑战威尔士。考虑到自动停赛期会从纪律委员会实施的处罚中扣除,C罗有可能在下个国家队比赛窗口解禁复出。
不过,这仍然取决于纪律委员会做出决定的时限。“如果C罗回归成为现实,无论是纪律委员会还是足协,都不希望他被长期停赛,”他重申道。
尽管如此,贡萨洛-阿尔梅达“绝对相信”“这起程序的办理速度将创下纪录”。
C罗在周二发表的声明中重申,他完全愿意接受一段停赛期。“我明白处罚不应有减轻情节。我不是一名普通球员,我是队长,这构成了加重情节。我已经道歉,但我知道行为必须承担后果,”他强调。
贡萨洛-阿尔梅达承认C罗的队长身份是一个“加重情节”,但强调他“在此纪律方面没有任何前科”,并在超过20年的时间里“为国家队付出了一切”。根据葡萄牙足协纪律条例第44条第一段,在同一赛季及该赛季前三个已在足协注册的赛季中“无纪律记录”、“为足球提供了重要服务”以及“因体育功绩受到嘉奖”,均在被视为减轻情节的情形之列。
对于贡萨洛-阿尔梅达来说,缺乏“明确的判例法”有利于进行“个案分析”。因此,他对2011年里卡多-卡瓦略在离开国家队集训后被处以一年内禁止参加任何与国家队相关活动的停赛处罚进行了淡化处理。
因此,律师相信纪律委员会“肯定不会对这个背景置若罔闻”,也不会“对所有这些喧嚣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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